过户时发现自己社保有问题没有购房资格如何处理,我个人认为可以找个有资格的深户结婚或有资格的非深户结婚,诉讼继续履行处理。
为了印证我的结论,我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了下面的英雄帖:
就深圳夫妻二人一人有资格,另外一人没有资格,可以不可以单独登记在没有购房资格的一方名下,本律师征求靠谱结论。我一个当事人上周咨询银湖登记中心说是可以。不知道其他登记中心啥情况,有办理过得和我说下,没有办理过的中介朋友递件时帮我问下。谢谢。
英雄帖在我的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后,得到了广大中介和买家的回应,有买家用自己的经历答复他自己就是深户家庭,单独登记在他一个人名下的。但是有中介反馈非深户家庭不能单独登记在没有购房资格的一方名下,但是我在诉讼继续履行胜诉的案件中发现在法院是可以的。
因此结论就是:目前在深圳,深户家庭买卖房产时可以单独登记一个没有购买资格一方名下。非深户家庭买卖房产过户时在登记中心单独登记没资格一方名下不行,但是通过法院诉讼继续履行合同时候行,因为登记中心给法院的购房资格证明是按照原告家庭为单位出具的。我说的是买卖时候的登记,不是夫妻更名登记。夫妻之间更名不考虑深户家庭和非深户家庭,可以任意更名为任意一方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需要还清银行贷款或抵押权银行书面同意更名就可以,在深圳夫妻之间更名红本在手没有抵押和查封,只需15元。
另外有群友反馈,四大国有银行贷款时要核对买受人自己一个人的购买资格,没有的话不审批贷款。该群友解释“在深圳四大行申请房贷,除了考察购房人的还款能力之外,也会调查购房人是否符合购房人资格条件,如果核实不符合,即使资产实力和还款能力够也会拒批,且银行一定核实得到。(但是是否二套,以及成数问题,可协调处理)。”
但是在实践中我碰到多个涉及四大国有银行的案件,是买家在递件过户时才发现自己社保有断交情况导致没有购房资格,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银行都在审批贷款时严格审核买家的购房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在5月份升级网签系统,没有购房资格的一方不能单独登记在其一个人名下,只能登记在有资格一方或夫妻双方联名登记。
——周争锋2017年6月14日写于深圳
来源:周争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