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新规,办理澳洲学历认证无需要提供证明
根据2019年6月现行政策规定,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等可能需要开具该证明。除了国家留学基金公派人员,该证明不是留学回国前必须办理的手续,可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办理。
申请人根据在澳最终学历学位或留学经历所在地所属馆区相应办理:
如系在ACT教育处范围内(首都地区、北领地、西澳州)获得的,请按本指南要求联系使馆教育处办理;
如系在南澳州获得的,2019年7月1日之前,仍按本指南要求联系使馆教育处办理;2019年7月1日之后,联系中国驻阿德莱德总领事馆领侨处办理。
在新州的留学生,联系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办理;
在维州和塔州的留学生,联系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馆教育组办理;
在昆州留学生,联系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办理。
维州教育组
地址:14SelborneRoad,Toorak,VIC3142
电话:0061-3-
邮箱:
公费和自费留学生符合下述条件均可申请办理《证明》
现中国公民;
在澳学习并获得Diploma以上学历或学位(含Diploma),或在澳访问进修、或从事博士后研究6个月以上;
已经回国,或者计划近期回国(回国前三个月以内提出申请);
每个申请人的全部在澳留学经历只能办理1份《证明》,其他在澳留学经历如符合要求可以在《证明》备注栏列出。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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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学习并获得学历或学位需按顺序准备下列材料:
1.护照复印件;
2.签证复印件;
3.成绩单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另可以提供CertifiedCopy,但需要由太平绅士、警察、学校学生事务管理部门等进行认证);
4.学业完成信或者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5.单程回国机票打印件或电子客票复印件(已经回国,可提供护照入境章页复印件代替);
6.符合规格要求的回邮信封(邮寄办理需用)
除成绩单提供复印件时须公证外,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不用公证。
注:公派人员以及博士后需准备其他不同材料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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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办理
请提前在完成网上注册,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另需一个回邮信封)。
注:网上注册和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收到邮寄材料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寄出;
填写说明:
留学取得学位(即最高学历)
留学期限(即在国外时间长度)
毕业证书名称/证左边明信右边名称(外文)(按照你提交的书面材料,若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就填Diploma,Bachelor,Master或者PhD,提交完成信,请填completionletter)
毕业证书编号(可不填)
毕业时间(即毕业证或完成信上所说毕业时间)
在教育组(处)报到时间(即网上注册时间)
回国时间(即学成回国机票日期)
备注(留学经历描述)(对于在澳大利亚从大专开始留学,一直到研究生毕业的学生,可在备注(留学经历描述)一栏中按“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XXX大学取得学士/硕士学位”注明)
现场办理
请提前在完成网上注册,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系统预约现场办理时间(每人只限预约2次),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书面委托书,证明办好当场可取。)
注:网上注册和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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