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2年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州战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大理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关于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推动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2022年大理州决定面向知名高校招聘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作为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干部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人数
拟从近三年(即: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A类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引进党政储备人才50名。按以下7类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分类引进:
1.生物科学类、环境及自然保护类相关专业,拟引进5名;
2.财政税务类、金融学类、经济学及经济贸易管理类、统计学类相关专业,拟引进10名;
3.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拟引进10名;
4.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公共管理及服务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农林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相关专业,拟引进5名;
5.安全生产与工程类、材料类、工业工程类、化工及轻纺类、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类、能源动力与发电工程类相关专业,拟引进10名;
6.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交通运输及管理类相关专业,拟引进5名;
7.农业类、林业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水利及水利工程管理类、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拟引进5名。
以上7类相关领域专业中,如出现引进计划无法完成时,由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名情况统一调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具有为大理发展积极奉献的志向。
4.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6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承诺在大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在“双一流”A类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就读、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引进待遇政策
(一)岗位安排
引进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聘用为州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到大理州州属国有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有企业同类人员工作福利待遇。
(二)职业发展和待遇
引进人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挂职锻炼等。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择优调任与所任职单位对应层级党政机关工作;也可根据个人意愿,继续留在所任职事业单位或到州属国有企业任职;在州属国有企业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企业同类人员管理并给予相应待遇。
(三)生活补贴
引进人才符合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党政后备人才专项”有关规定,经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的,对具有博士学位的党政储备人才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对具有硕士学位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按5年平均兑现。
(四)住房保障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三种住房保障措施之一。
一是人才公寓:由政府提供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在大理州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的,经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无偿获赠人才公寓,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是购房补贴:在大理购房的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在大理工作满三年后,从第四年开始分5年发放,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三是租房补贴:在大理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照在大理工作年度兑现,补贴期限不超过8年。
2.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大理租房的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照在大理工作年度兑现,补贴期限不超过8年。
(五)其他优惠政策
符合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招募条件的,经评审认定,还可享受《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医疗保障、交通出行、旅游服务等其他优惠政策。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采取以网络报名为主、现场招聘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网络报名: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大理州2022年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将完整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领域专业序号+学校+所学专业名称+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视疫情情况,如条件允许,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到部分知名高校开展现场招聘,届时未网络报名人员可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根据报名复审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开展集中招聘面试,具体时间和事宜另行通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选作为党政储备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步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每类相关领域专业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由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确定具体岗位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及拟聘用人员所学专业及个人意愿,结合大理州实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单位和岗位。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大理先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均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对没有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参加报名、面试期间交通等费用自理(在大理参加集中招聘面试、体检期间,可到指定酒店住宿,费用由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注意途中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过程中,请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将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大理先锋”登载。应聘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872--
监督电话: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2-
来源:中共大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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