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大力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若干规定》深府号《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号《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号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干部调配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以下简称调干和接收留学人员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出国境留学生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到国境外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主管本市引进人才工作负责办理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的调干业务以个人身份申请的调干业务和接收留学人员业务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办理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的调干业务第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需求情况结合人才存量结构需求定期制定并发布深圳市人才引进专业分类目录第五条年度引进人才数量根据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总量调控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教育程度技术技能水平市场认可程度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第二章立户登记第六条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应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第七条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第八条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人事立户登记手续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区属国有企业的人事立户登记手续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
2022年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但不得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第九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户条件的分项核准其业务办理权限并发放《人事立户登记证》第十条已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事立户登记信息变更手续第三章人才引进条件第十一条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五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一两院院士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五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六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七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九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十二在本市就
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十四经本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家属前款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最近连续3年以上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九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第十四项属政策性引进入户条件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审批方式予以办理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四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五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六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七具有大专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八现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九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十一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十二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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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二项所规定人员须最近连续3年以上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八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九项至第十二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第十四条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但拟引进人员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分居时间长者学历高者技能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择优审批第十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办引进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一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三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从海外直接来深创业工作的出国境留学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四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六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七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八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九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十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的前款第一项至第九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第十六条符合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的人员现已在本市工作的在扣除其本人在本市依法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后其引进年龄未超过本办法规定相应年龄的可以申报引进但对于申报条件规定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其申报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