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除可享受以上2016年深圳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外,还可享受如下待遇:1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工资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为标准由单位发放。根据受伤情况,不同部位的伤享受不一样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生活护理费该费用需首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并确认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3工伤医疗费由社保中心核准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计算,每天30元。5残疾器具辅助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不在当地就医的食宿、交通费在离开城市就医前,需先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才可报销该费用。其中住宿费的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